深圳毕业生户籍迁入你知道如何办理吗?下面就来跟大家普及一下毕业生户籍迁入办理所需的条件、材料以及相关详细的流程吧!
办理条件
1.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凭《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迁出户口,出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我市公安机关办理迁户前,应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区某某派出所)。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毕业生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申请人户口未迁出的,可直接预约到我市任一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2、标准身份证照片;
3、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居民户口簿;((如户口已迁出,则无需提供)真实合法,窗口申请的收取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交电子版。收取原件。)
5、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6、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
入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6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⑥迁入人才专户。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
8、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簿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上入口:微信搜索关注(或扫描文末关注),在对话框发送关键词【积分入户】,即可获取入口啦!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受理时间(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即时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即时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收到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身份证原件,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凭《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迁出户口,出具《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我市公安机关办理迁户前,应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区某某派出所)。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毕业生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申请人户口未迁出的,可直接预约到我市任一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以上就是“深圳毕业生户籍迁入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