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无犯罪记录。
经人力资源部按《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
入户申请所需材料
1.毕业生收到申请表
扫描并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2.公文
扫描并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学历认证证书
只有教育比对不合格的人才会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扫描上传到人才引进系统。
4.身份证
扫描并上传前后两侧的人才引进系统;
5.就业登记卡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的通知》规定,2020年3月6日或之后报考的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扫描上传材料后,无需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3月6日前已在深圳申报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撤回申报信息,重新申报后网上报到,或按原业务要求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未在深圳注册的应届毕业生仍按原要求在进入公安部门的同时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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