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魏留言:
《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接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24号的相关文件有规定,不用《准迁证》,毕业生可以凭借报到证和接受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户口迁移证。本人是省外应届毕业生,已经办好改派,领取了新的报到证,正在户籍所在派出所办户口迁出,但户口迁出派出所认为所持的接受函上未写明接受地址,且一定需要准迁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证。希望能得到解答。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应届毕业生落户深圳是否需要准迁证。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4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已电话告知您可持相关材料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再回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