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政策上面关于发明专利左边加分右边的相关内容写的是:“3.科研创新拥有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并提供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如落户申请人为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须提交本人参与该项发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由专家认定5分(凡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不予认定)”而2014年的相关政策写的是:“3.科研创新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发明人并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5分”以前有过师兄去上海工作,说发明专利只能加1分,而不是5分,不知道有没有了解情况的大神,谢谢!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