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落户可获20万补贴!哈尔滨城市引才“放大招”

近日,为了吸引人才,哈尔滨出台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根据《政策》,哈尔滨市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尔滨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

博士落户可获20万补贴!哈尔滨城市引才“放大招”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近日,为了吸引人才,哈尔滨出台了《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根据《政策》,哈尔滨市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尔滨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

  

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据悉,以上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哈尔滨户籍的毕业生回哈就业的享受上述相同待遇。

  

此外,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以上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对在9城区落户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到农村创办领办合作社、电商平台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

  

为吸引留住各类人才落户哈尔滨,安心创业、舒心工作、助力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领域新引进并落户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在哈购房时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对在9城区内企业新就业并落户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专、中专、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以上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哈尔滨户籍的毕业生回哈就业的享受上述相同待遇。

  

二、对9城区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并落户的正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对9城区内企业新引进并落户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0岁以下),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以上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三、对我市农民在9城区内有自有住房并稳定就业的,落户后其原有的农民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选举权利不变。

  

四、对在9城区落户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到农村创办领办合作社、电商平台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

  

五、对在9城区落户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对从事科技类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对在9城区落户人员的子女,按属地统筹安排进入普惠性幼儿园;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按属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七、取消哈市户籍人员父母投奔子女落户限制;对到我市9城区落户人员的父母,与其共同居住,但无我市户籍的,凭我市居住证享有与市民同样的临时救助政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统筹协调各级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服务保障。同时,与我市居民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的政策。

  

八、夫妻双军人家庭、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勇敢市民、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新冠肺炎疫情援鄂医护人员、在哈投资经商人员的直系兄弟姐妹可随其在9城区落户。

  

九、本政策第一、第二条鼓励措施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

  

十、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需自负版权等左边法律右边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北京新东方学校”,本网将依法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③如有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速来电与北京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