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达到标准分”到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发布评分办法。那么非上海应届生落户有哪些人群免打分?
评分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联席会议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2021年标准分为72分。
但是,根据《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几种应届毕业生不必“打分”,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以下是免打分,直接落户的应届毕业生:
1.应届博士生:免打分可直接落户上海。
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国42所)清单见本文下方,另外加中科院各研究所、上科大、上纽大”:应届硕士,任何专业,免打分可直接落户上海。(其中上海4所985均可)。
3.”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95所)清单见本文下方”:应届硕士,仅限就业清单内专业,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4.北大、清华、同济、交大、复旦、华师大:应届本科,免打分可直接落户上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发出的《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
原来应届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会按约定赔偿违约金;未履行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提出民事赔偿。因为一方面为劳动者办理落户手续亦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劳动者亦可从中获得利益。
但是现实中仅仅通过经济赔偿还不足以遏制违约行为,有的人宁愿承担一点经济损失,也不愿按约定履行劳动(聘用)合同。
为了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上海市在对于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非上海应届生落户,作出了“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