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2021年11月29日发布通告,内容如下:为贯彻本市相关会议精神,推进本市高质量人才高地建设,加大吸引人才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五个新城”建设招揽人才。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放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并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常规落户渠道,需要满足有关部门每年发布的打分标准,累计积分达到72分以上,才可以申请上海户口。本次新的通告则意味着上海市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只要是在五个新城和临港新片区就业的,就可以不必打分,符合基本条件可以申请直接落户。
据了解,本次通告中提到的“基本条件”,可参考今年6月份发布的“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其中,对用人单位的资质等作出了一定限制,比如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或是上海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等。此外,用人单位是应届毕业生落户的申请主体,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还需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当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区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
请同学们在通告中要求的时间范围内递交落户资料。
上海外国语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