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文学院(筹)2023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2023年文学院(筹)各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数量按我校研招网已公布《2023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学院硕士研究生总体招收推免生数量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申请材料由各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审核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确认后,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并均须根据报考学科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与形式:
复试安排在9月中下旬,具体复试时间和名单另行通知。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我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原则上本校考生线下复试,外校考生线上复试。
线上复试的组织形式为“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视频复试操作指南详见以下链接考生须用报名系统填报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更换手机号。线下复试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
复试考核: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工作由相关二级学科专家组组成,各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外语应用能力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管理人员会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浙江大学文学文学院(筹)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