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开。
文件指出大学毕业生可半价买房!而且享受首付只要2成!
具体内容如下:
1、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
2、大学生公寓免租金周期为2年,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居住涉及的水、电、气、暖和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同时文件还强调: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
也就是说:
“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只要愿意落户呼和浩特、且已经结婚,就将具有购买“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带装修的“大学毕业生住宅”,而且享受首付2成的“低首付”。
如果大学毕业生暂时没有落户,或者没有结婚,可以免费住2年的“大学生公寓”(带装修,5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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