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手续办理完毕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个人学籍档到人事代理窗口登记。
2、如毕业生提档回原籍须提供本人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本人)。
3、如毕业生将档案留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免费办理档案托管。
4、如需将档案转至外地,需要提供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
三、办理人事代理
1、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须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管理卡》(各一份)及《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供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照片六张,双方签订协议书(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
3、退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和《人事档案管理卡》给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作为以后办理提档等有关人事代理事宜的凭证,丢失不补,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