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的应届生需要办理就业登记证(又叫做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三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高一层次学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扩展资料:
就业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