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选调生应届毕业生的相关问题,希望得到您的解答。
1.择业期内,签了劳动合同,由单位购买了社保,还算应届毕业生吗?
2.择业期内签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保,不过人事档案工作单位未接收但已通过“粤省事“报到,还算不算应届毕业生呢?
3.如在择业期内辞职是否算“未落实工作单位”恢复应届毕业生身份?
这个问题关键要看各地的政策。正常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入了社保,属于已经就业,就不再是毕业生了,当然也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但有的地方的政策较为宽松,关键看择业期,如果在择业期内辞职或者被辞退,还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
择业期的文件是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