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2、《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3、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上海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1、申请材料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2、申请时限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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