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户籍所在县市的招考办或招考办森燃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并报名即可。
依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随迁子女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当地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并取得当地学籍的随迁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录取。
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要求到父母务工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读的随迁子女,参加户籍所在地中考并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后,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可转入同类普通高中同层次学校就读。要求到父母务工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按教育部规定,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凭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在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异地高考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谨春汪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祥仔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
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来源: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