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即应届毕业生,主要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而完成学业所毕业的毕业生。毕业一年了,即使没有签过三方协议也属于往届毕业生,不应列入应界生范围,可以称为未就业毕业生或待就业毕业生。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