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通告明确,“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这意味着在沪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直接落户范围进一步增加,原本不在双一流学校范围内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只要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也可以直接落户。
换句话说,目前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情况有四种:
1、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3、全国应届博士毕业生。
4、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