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2、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3、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4、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5、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6、签约、入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