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在毕业时,未能与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下,高校将为其发放待就业报到证。
因未有接受单位,待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该生原籍的教育局人事部门或是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其档案、户籍也将会被高校所在省门派回原籍。
持待就业报到证的应届生,报到期限内办理落户、转档、报到手续后,可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档案托管后即成为人事档案,该会为应届生办理一切人事管理事宜: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入、缴纳保险等等。
应届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高校会根据应届生就业情况,发放应届生就业报到证、待就业报到证。
在待就业毕业生找到单位之后,如果工作单位可以接收档案,那么由工作单位开具调档函,毕业生到报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档就可以了。如果不接收档案,那么档案还可以存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但是在期限满2年之后,就会被转到人才市场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