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你已经参加了三个月的见习,不能再调换岗位。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蚌埠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5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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