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劳动手册》及首次招工录用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2)就业报到证(或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上海市区(县)职工录用名册》(若所填写的《录用名册》上没有单位的"行业类别"和"机
构代码"栏目,请在《录用名册》第一联空白处补上"行业类别"和"机构代码"信息);这个录用名册
是单位提供并填写完整的,如果单位没有的话,要单位的人事出面向劳动局购买~~
(5)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或其复印件;
(6)上海市企业(单位)劳动保障年检证或其复印件(若没有,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其复印
件,并及时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年检手续);(以上资料会马上返还给单位,不用过多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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