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政策用人单位认定申报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1、申报材料
(1)临港新片区引进2022年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落户用人单位资质申报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材料(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单位税务信息截屏)。
2、材料递交
请于2022年8月5日(星期五)16: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紫杉路158弄A1座)二楼12号综合窗口,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同时将信息登记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
(1)人才服务港:-8069
(2)投资促进服务中心:-8087
(3)管委会党群部(人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