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行政区域的党政机关、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可以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生。如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然后自己申请上海市户籍的,没有注册资金和登记时间的限制。如果存在虚假申报,则该应届生的申请无效,如果上年度由单位申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流失,则该单位失去本年度的申请机会,所以有落户打算的应届生在寻找工作单位时应着重了解单位是都具备申报落户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