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
(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自己申请办理户籍的除外)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1.普通高校国家统一全日制本科以上招生计划,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自己申请办理户籍的除外)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
2.《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6.外语等级证书;
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
7.计算机等级证书。
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1.研究生毕业生;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