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生入沪就业落户相关流程
(2012年度)
1.说明:政策变化较快,一切以当年政策依据为准;
2.整理人:赖赖
一、准备落户申请材料(此阶段已通过,可不看)
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2.毕业生推荐表;
3.《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第四联;
4.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不需要计算机证书);
6.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当年企业第一次申请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后续再有人申请落户只需要复印件,多人同时申请只需要一份复印件
8.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的准备流程可以关注学校就业网,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在落户截止日期(5月31日)前提交到冠生园路401号申请落户。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离校手续等
6月20日左右可以查询落户结果(中心网站)确认可以落户后,书面批复会寄到单位,凭落户批复回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以及其他离校手续,具体可以关注离校系统。
离校手续办理完拿到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后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以免错过当月的工资和福利发放。
户口迁移证标明有效期一个月,尽量在有效期前使用,过期可继续使用。
三、学校寄出档案
1.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档案邮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华池路58弄3号楼706室人力资源(组织)部(不同单位各不相同);
2.落户在延安西路900号的,档案必须放在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
四、办理落户手续
(一)落户单位集体户口
1.个人准备部分:
(1)身份证拍照(有上海身份证不要拍照,外地身份证需要拍照);
(2)《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
(3)《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齐全,地址确认无误);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6)劳动合同原件;
(7)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
(8)迁沪落户确认单;
(9)已婚者需《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单位准备部分:
(1)单位集体户口本;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二)落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大多数人都是落户于此处)
网上查询到档案到达后,可以去冠生园路401号办理落户手续,需准备材料如下:
1.《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可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单位准备;
2.《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籍贯填写省、市(县)二级;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
3.《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
5.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代证必须复印正、反面);
6.一寸免冠照片1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1寸的贴在个人信息表,2寸贴在就业失业登记证;
7.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8.《个人信息表暨身份证领取回执》(可当场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学生事务中心盖章有效);
9.《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联)(“用工起始日期”应为办理落户日期之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
10.劳动合同原件(验查,不收取);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11和12复印件一次多人办理只需一份。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冠生园路401号递交材料,就算落户了。当场缴纳第一年的400元费用(人事代理费200元+档案保管费200元),有发票,有的单位可以报销。当场领取户籍、档案受理凭证,俗称“小白卡”,上面有个人的档案编号和户籍编号,以后办理涉及到户籍的手续时都会用上。
五、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劳动力登记表》
1.办理机构: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持有《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劳动手册》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3.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