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科学城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张江科学城管理机构可向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两类用人单位资格,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资格申请
(重点扶持单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打分可加3分)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通知》附件2中所列“用人单位条件”。
2、注册地、税管地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
3、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发展导向,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在线新经济、新基建、文化创意等。
4、2021年度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2021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需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填报后下载打印,详见《通知》附件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1年度承担国家级或市级重大项目的批文、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材料递交:
请于2021年6月18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需在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张东路1158号3号楼2层“上海国际科创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申请
(现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通知》附件2中所列“用人单位条件”第4条所列情形。
2、注册地、税管地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
3、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发展导向,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进制造、高端服务、在线新经济、新基建、文化创意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张江科学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完税证明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材料递交:
请于2021年6月15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需在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张东路1158号3号楼2层“上海国际科创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国际科创人才服务中心作为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材料受理经办机构之一,可为张江企业提供就近便利服务,用人单位可按《通知》要求及有关操作流程(另行发布),于6月10日前向科创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关联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请扫上方左边二维码右边查看附件1
2.《张江科学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申请表》
请扫上方左边二维码右边查看附件2
咨询电话:、、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