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知|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材料审核办法
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材料审核办法
1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上海市申请受理日期:
2019年5月7日(工作日)至2019年6月14日(工作日);
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工作日)。
3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带好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下文第五点:申请材料初审及盖章情况表中所列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
请毕业生带好初审部门盖章后的相关材料至综合楼411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请一次性带齐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都必须带好,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7:00)
5
申请材料初审及盖章情况表
编辑:赵伊宁
审核:郑薇
文案:就业指导中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