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贵州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且符合《2021年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办法》(见2021年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办法)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贵州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2.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3.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
五、符合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2021年3月高考听力考试。
六、符合贵州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有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意愿的考生,须报名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
七、具有贵州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八、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