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资格
一、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新生,符合毕业条件,尚未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在毕业年度集中办理。
二、处理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迟于获得毕业证书前10个工作日。
三、申请流程
全市高校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已落户
1.学生自行申请并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校收集的高校信息,填写《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登记(高校户籍)》并盖章确认;
3.北方英才支部(支部)对接高校,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将户口本原件和“大学毕业生留城”提交人口区公安局管理处。天津户口本(户籍在高校);
4.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全市高校毕业生留津登记(高校户籍)》打印新户籍页,并报送分局(支部)北方人才现场交接。
户籍在原籍地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已落户
1.学生自行申请并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校收集的高校信息,填写《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登记(家乡户籍)》并盖章确认;
3.北方英才各支(支)与各高校对接交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将《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报市人口管理处保安分局“户口”;
4.区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登记(原籍户口)》打印《准入证明》,报送至分公司(北方人才处)现场交接。公司);
5.北方人才所属分院(支部)将《准入证》上交校方。学校向学生发放《准入证明》和《返校须知及材料清单》;
6.学生应根据《通知及搬迁材料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列材料提交至北方人才支部(支部)。北方英才所属分公司(分公司)及《海河英才天津大学毕业生落户名单》报区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
7.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将户籍页打印出来,以现场交接的方式交给北方人才支(支)。
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1.学生自行申请并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等院校院校信息,填写《天津市外省市毕业生登记表》并盖章确认;
3.北方英才各支(支)对接大专院校落户天津落户要求,上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交出加盖天津市公章的《外省市毕业生来津登记表》学校对北方人才市场的总结;
4.北方英才支(支)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处提交《天津市外省市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5.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天津市外省市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准入证明》落户天津落户要求,报送分局(分公司),以现场交接的形式引进北方人才;
6.北方人才所属支部(支部)将《准入证》交回学校。各高校向学生发放《准入证明》和《返校注意事项及材料清单》,同时报送《海河英才》高校毕业生外省落户名单,城市》及北方人才分会(分会)回返材料;
7.北方人才所属支部(支部)组织汇总搬迁材料和《海河人才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上报省市人口管理司。区公安分局;
8.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将户籍页打印出来,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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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滨海新区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