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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交寄方式
毕业生派遣后,其档案由学校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方案进行交寄。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交寄手续,毕业研究生的档案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办理交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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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去向
①已有就业单位,且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②升学的毕业生则按升读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地址投递档案;
③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到学校所在省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保管;
④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⑤既没有就业单位,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档案则一般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⑥办理就业调整改派的本科毕业生,改派成功后,由毕业生本人联系新接档单位向原接档单位发出调档函,调走个人档案。
毕业生对待自己的档案态度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毕业几年后,其档案依然放在学校,而浑然不知,还有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需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便有同学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需再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等事宜。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因此毕业生应该注意区分学生档案与人事档案。
正确处理自己档案的方式
01
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
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寄到就业单位。
02
就业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
档案由学校统一寄往学生就业单位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代理保管;或户籍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代理保管。
03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
档案可托管其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因此,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时首先要弄清楚本人就业的单位是否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如果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则应将自己的档案委托到相应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这样才有利于工龄的计算和职称的评定;
凡委托保管的,须留存好档案保管证明,以便需要时提供。所以,为避免档案遗失,以及出现其他各种各样的问题,毕业生需要重点关注自己的档案去向,做到“档随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