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电话:028-
扩展资料: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移证指南:
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条件:
市外人员迁入,实行条件准入制。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我市居住地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材料说明中相对应要求随迁。
2、办理流程:
(1)根据材料说明中所需相关材料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3(合格)、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由主办人告知原因(不合格)
3、收费:
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二、《户口迁移证》核发
1、条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2、收费:
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3、申请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可办理迁出户口。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户口迁移证》核发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准予迁入证明》核发
成都大专落户都江堰入户地址填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588号。
高新南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高新西区: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
高新东区:四川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附2号。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