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校毕业生可以把户口托管在武汉人才中心(车站路特1号,粤汉码头车站附近)或者湖北省人才中心(中南路,KFC旁),毕业头两年是免费期,从第三年开始收取年费
一、报到程序
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持毕业证、报到证到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二、落户程序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待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后持下述材料到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未还清助学贷款而晰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
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待档案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查询:持下述材料到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
③一张一寸照片;
3、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办理落户程序:
(一)落户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到学校索取就业协议书,自学考试毕业生到当地自考办索取就业协议书,且需用人单位、人才中心、学校三方盖章)
4、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5、劳动(聘用)合同[需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
6、社会保险服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7、《人员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用人单位盖章,人才中心盖章(与就业协议书一致)]
8、身份证复印件;
9、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持上述材料(1-7)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出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并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落户在亲戚家的,由亲戚家户主出具,并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二)持(一)所述材料到公安局开具准迁证
(三)持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四)办理落户手续
1、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在单位集体户或亲戚家
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一张、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或亲戚家的户口本及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或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以上程序只适用于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