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注册申报:
1.毕业生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
2.点击左侧“个人登录”,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
3.点击“个人办事—就业服务导航—就失业登记”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入口;
4.点击“我要申报”,录入个人资料并设置“申报密码”;
5.毕业生将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网上设置的“申报密码”提供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网上签订协议:
1.单位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
2.选择登录方式(已开通CA认证的单位,选择“有CA登录”;未开通CA认证的单位,选择“无CA登录”)登录账号;
3.点击“单位办事—就业服务导航—毕业生管理”中的“协议签订、报到落户”入口;
4.进入“签订协议”模块,输入拟录用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码及其”申报密码”;
5.完成网上协议签订手续。
(备注:若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开至无锡市,且档案已转至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在完成“步骤一签订协议”流程后,直接办理“步骤四报到落户手续”。)
步骤二:开具接收函
协议申请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至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具“毕业生接收函”。
毕业生也可登录个人申报端,自助打印“毕业生接收函”。
步骤三:办理派遣证、转寄档案
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步骤四: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确认档案已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查档:“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人才服务和大学生就业”→“人事档案查询”)后,用人单位凭以下材料到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1.毕业证书原件;
2.学位证书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
3.报到证原件(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须开往无锡);
4.户口迁移证原件(须开往无锡,无锡市区生源未迁户口的须带家庭户口簿);
5.劳动合同。
备注: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待报到落户手续办结后,需持《户口迁移证》原件至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落户联系单》。
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号
办理地点:一楼服务大厅9-10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510-查档电话:0510-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