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针对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品学兼优,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以本科阶段一贯学业表现为基础,综合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表现,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监督,科学评价,规范、透明,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力求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2023年推免工作,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2019级本科生班主任、2019级本科生辅导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马龙泉郭爱君
副组长:潘永昕冯磊
成员:汪晓文金祥义水丽淑李秀红祝伟冯国强张永禄唐佳欣
纪检员:张永雷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下达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计划名额26名。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经“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我院26名普通计划推免生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经济学基地班12名;
经济学班4名;
金融学班4名;
金融工程班4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班2名。
(二)对于学校单列的22名“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名额,按照学校及校团委有关政策执行。
(三)对于学校单列的5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名额,按照学校及教务处有关政策执行。
(四)对于学校单列的21名“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毕业生推免计划名额,按照学校及相关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四、学生申请资格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下列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志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经济学基地班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60%(含)的学生,经济学班、金融学班、金融工程班、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在校前三学年所修读的且计入毕业总学分要求的各科课程无不合格记录,具备学院普通计划推免生的申请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上述第1条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和各科成绩考核要求申请学院普通计划推免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提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资格审核鉴定: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或学生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在校前三学年所修读的且计入毕业总学分要求的各科课程中不合格记录不超过1门次;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在校前三学年所修读的且计入毕业总学分要求的各科课程中不合格记录不超过1门次。
3.经济学基地班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60%(含)的学生,经济学班、金融学班、金融工程班、国际经济与贸易班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申请资格。
4.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学生的综合排名不做要求。
5.“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前三年综合测评方法为:
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1/3+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1/3+第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1/3。
(三)申请推免的学生(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考核内容、方式和工作程序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学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业考查。以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3.综合评价。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将基本素质、研究能力与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与创新潜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左边加分右边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科学、综合评价。
(二)考核方式
1.学院负责组织申请普通计划学生的审核评价工作。
2.学院普通计划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其中: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为专业课综合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75%;综合评价得分由基本素质、研究能力与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与创新潜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6部分成绩构成(每项均为百分制),在总成绩中占比25%。
总成绩=学业成绩×75%+综合评价得分×25%
=专业课综合成绩×75%+基本素质×3%+研究能力与成果得分×6%+竞赛获奖得分×6%+科研训练与创新潜力得分×6%+志愿服务得分×3%+国际组织实习得分×1%
总成绩评价指标体系及各指标评分标准见附件1。
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班主任及辅导员代表组成综合评价小组对申请普通计划名额的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学院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组织5名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学生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的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加权加总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23日17:00结束。
1.2022年9月17日,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进行公示。
2.2022年9月17日14:30,召开2019级本科生年级大会,传达学校及学院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及办法。
3.2022年9月18日14:30—18:30,在榆中校区综合楼B215经济学院办公室集中收取申请普通计划推免生的“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或个人工作台下载打印)、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普通计划推免生资格。
学生在推免报名时,普通推免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4.2022年9月19日,学院对普通计划推免生申请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综合评价小组对学生的基本素质、研究能力与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与创新潜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进行答辩、评分。
申请学院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准备答辩PPT,并于2022年9月18日21:00之前发送至邮箱。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答辩顺序由“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随机确定并在答辩前通知学生。
5.2022年9月21日学院确定普通计划推免生名额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对于符合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学院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对于申请人数少于各班级分配名额的,空余名额按照“先班级,后年级”的原则依次递补。
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将要求其签署书面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不能突破《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八条的资格限定。
6.2022年9月23日17:00之前,学院向学校教务处上报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汇总表。
7.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2022年9月25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成绩单,申请推免学生要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成绩情况,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处处理。学校将按要求统一下载生成成绩单并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六、纪律监督
为保障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学院另成立由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推免工作纪检小组,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各项纪律检查工作。对推免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院推免工作的要主动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院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学院联系方式:0931-、;
学校联系方式:0931-、。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八、本办法由“经济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2023年推免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1:普通计划推免总成绩评价指标体系.pdf
附件2: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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