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仔细看!2020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时间及申诉条件
上海每年会公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明确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落户方式。
首先
我们看看今年申请的具体时间:
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
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需另提交材料(父母为上海户籍)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材料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1.研究生毕业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
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结果该如何申诉?
对上海非沪籍应届生落户结果不满,该如何申诉呢?
我们看一下: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需通过上海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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