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个税优惠政策,让近期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到一波红利。根据国税总局的公告,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业内专家解读称,新政策对个税扣缴政策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在前期降低纳税人资金压力。
应届生就业后缴税会少
小任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进入一家金融公司。上月她拿到了人生第一笔工资。
以小任为例,她月薪扣除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是8000元。如果按照原来的个税政策,她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减除费用5000元),再乘以适用税率3%,即90元。之后的8月至12月,每月个税都是90元。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她可以享受7月份之前6个月基本减除费用扣除额度即5000×6=元,多缴个税可以申请退还。
新政出台后,小任的减除费用不再是5000元,而是前7个月累计的3.5万元。据此,7月份她无需缴纳个税。而且,随后几个月她都不用缴个税。
据企业财务称,对于7月份以前根据原来算法多扣除的个税,公司会在之后退还给员工。
实习报酬扣税有了明规
公告中的另一条是针对实习生的。公告指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税款。
比如,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获取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
如果按照此前的算法,小张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为(3000-800)×20%=440元。也就是说,根据新政,小张可以少预缴440元。如果他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表示,以前在校大学生实习津贴,是按照劳务费还是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并没有明文规定。现在新规明确,采取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可以让实习生少预缴个税。
预扣的多了,预缴的少了
汪蔚青说,公告发布以前,刚入职的大学生只有到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全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多缴纳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而现在,就可以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从而减少预扣预缴的个税,降低个人资金压力。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说,新政是对个税扣缴办法进行了优化。“这与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有关。此次公告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下的纳税人,一是初次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可以足月扣除,二是在校大学生实习可以采取累计预扣法。”
他说,看似复杂的政策,简单来讲,就是“预扣的多了,预缴的少了”。“个税汇算清缴及其系统性改革是长期过程,需要循序渐进地持续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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