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1.相关业务所需材料。
2.通过学历学位申请积分,另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与积分材料一并打包上传。
二、户籍业务
户籍相关业务已全面“一网通办”,请登录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图示“自助经办”→登录后点击“人事人才”→选择相应栏目申办。
重要提示疫情期间户籍业务无需现场咨询,申办前请务必先电话咨询熟悉政策,以免无效提交而往返退件。
三、流动人事档案业务
1、核档补材料
可将需补的材料通过快递方式办理。
请注明发件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络。2、开具存档证明
可在线登陆上海人才服务网,选择公共人事服务-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区办理。
选择“6.档案证明预约(打印)”,登陆后即可在线开具存档证明。
3、申请档案转出
(1)本市户籍转出至街道
选择“7.档案转街道申请”,登陆后即可根据提示,在线办理档案转出申请。
(2)转递至有档案保管权的公司或其他档案托管机构
调档函原件(盖党委章)快递。请注明发件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