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上体院院字〔2022〕36号)精神,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推荐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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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文件及《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上体院院字〔2022〕36号)精神,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获得运动等级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3.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各学院设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学生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当年下达的推免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公布名额分配方案。

  

各学院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上体院院字〔2022〕36号)和本单位工作方案,按程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待推免名额下达后再确定本单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申请办法与工作程序

  

(一)申请办法: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本人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表》(附件3)。

  

3.学业成绩单。

  

4.外语成绩报告单。

  

5.第二课堂成绩证明。

  

6.校级(含)以上获奖证书。

  

7.科研成果复印件(验原件)。

  

8.优秀运动员须提供校优秀运动员奖学金证书或证明。

  

以上材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同时将以上所有材料原件按序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为“学院_学号_姓名”;其中学业成绩单需单独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身份证号_姓名”。PDF文档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工作程序

  

1.2022年7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推免生推荐工作方案的制定并报教务处。方案应明确各专业的名额分配原则、学业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并对各项成绩、项目的范围、分值和计算办法等涉及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的内容明确规定。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所在学院二级学术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布。

  

2.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综合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对审核合格的学生根据学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形成学院初选名单。

  

3.各学院公示初选名单。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名单、专业、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左边加分右边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选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个人申请表(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表(附件3)、学院初选名单(附件4)、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附件5)及申请人申请材料PDF文档于9月9日前交教务处(学院初选名单电子版、申请人申请材料PDF文档按要求命名打包压缩,以学院为单位指派专人拷贝至U盘,随其他文件纸质版交至绿瓦大楼1009室)。

  

4.2022年9月中旬,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并公布名额分配方案。

  

5.2022年9月中旬,推免名额下达后,各学院根据所分配名额结合初选名单排名确定本单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附件6),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6.教务处初审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提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2022年9月下旬(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时间为准),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推免平台,平台审核通过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

  

五、其它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2.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应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附件(

  

1.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表

  

4.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选名单

  

5.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

  

6.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上海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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