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都有哪些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规定,个人在征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1套房已经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1套对待。已利用贷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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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规定,个人在征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1套房已经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1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2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2套房贷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大于60%。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了解到,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7成,最高可以贷款3成,同时利率上浮10%。

  

首付不低于60%,利率上浮1.1倍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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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左边法律右边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稽核;

  

3.稽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络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2015年用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政策: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被认定的“首套房”贷款人,能够获得相对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首套房为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可以在最高额度8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

  

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如果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资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左边法律右边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稽核;

  

3.稽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络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目前中心在认定二套房方面的政策是:因为在国家政策出台时烟台市房屋交易登记资讯系统没有实现全市联网,所以对住房套数认定非常困难且资讯不准确不全面,如果要确认的话需要购房者提供非常繁杂手续且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调查,处于这方面的考虑中心在执行该政策时放宽了条件,仅以贷款次数(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来认定是否属于二套房,待全市房屋交易资讯系统联网之后,中心会严格执行国家既认房又认贷的政策规定。贷款(包含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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