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事关住房补贴,今天开始申请!

4月20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2021年(第一批)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启动申请。据悉,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时间是4月20日至5月7日。申请对象有多种类型该补贴的申请依据是《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

@珠海人,事关住房补贴,今天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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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2021年(第一批)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启动申请。据悉,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时间是4月20日至5月7日。

  

申请对象有多种类型

  

该补贴的申请依据是《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

  

申请范围及对象如下:

  

对象一: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2019年4月(含)后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

  

对象二:已领取第一或第二笔补贴,现符合续发补贴资格条件的人才。

  

申请条件包含多方面

  

申请条件如下:

  

(一)首笔补贴申请条件

  

1.年龄:

  

①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

  

②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

  

③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岁以下。

  

注:年龄以来珠海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2.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

  

注:港澳台、外籍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其中一项即可。

  

3.劳动合同: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正、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4.户籍:取得本市户籍(正、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外籍人才无须取得)。

  

5.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6.申报期限:在珠海首次工作后,须两年内提交第一笔补贴申请并通过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续发补贴申请条件有多方面

  

续发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申领周期:距申领上一笔补贴间隔12个月以上(以公示通过时间起算),期间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9个月以上。

  

2.户籍:户籍未迁出珠海(正、副高级职称、港澳台外籍人才除外)。

  

3.年收入:正高级职称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18万元以上。

  

办理程序方面,需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需注意

  

首笔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审核本单位申请人资格条件→上传申请表→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续发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1.信息校验。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校验个人信息→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注:申领第一或二笔补贴后更换工作单位的,须经当前所在单位审核。

  

2.校验时间:每个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次校验时间为3天(届时将以手机短信、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方式通知)。

  

注:本次校验信息将于2021年4月22日发出。

  

3.补贴发放。续发工作每季度处理一次。

  

经办机构于5月11日前完成初审

  

首次申请审核:各区经办机构于2021年5月11日前完成初审,重点审核各类证书取得时间、纳税所属区、入住本区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情况等,必要时各区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续发申请审核:申请人校验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完成该季度续发申请初审。

  

市人才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各区申请人资格条件,复核期为1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通过复核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审核状态。

  

(原题《@珠海人,事关住房补贴,今天开始申请!》)

  

编辑陈冬云审读刘春生审核张雪松李林夕

  

(作者: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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