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政策不断出台 多地开启三批次供地

政策方面1、四川遂宁:鼓励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摘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遂宁市主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措施》显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遂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

购房补贴政策不断出台 多地开启三批次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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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方面

  

1、四川遂宁:鼓励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

  

摘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遂宁市主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措施》显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遂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特殊人群购房给予购房补贴方面,遂宁市缴纳社保满1年人员、2022年5月20日后结婚的新婚夫妻、2022年5月20日后在遂宁市新就业或新入职人员(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购买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鼓励各类人才和市外团体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方面,鼓励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更好满足党政机关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军人、医护工作人员、教师、产业工人、社会团体职工等各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同时,市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市主城区范围内一次性购买30套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团购主体可享受市主城区现有购房优惠政策,支持开发企业根据一次性团购数量制定阶梯性优惠,具体优惠方式根据不同楼盘情况确定。

  

2、四川高县:科学指导商品房预售申报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15%

  

摘要:宜宾市高县发布《高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显示,高县将对特殊群体进行购房补贴。在县城城区(庆符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业用房,按照每套补助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多项补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在县城城区(庆符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地下车位,按照3000元/个进行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高县中心镇(来复镇、沙河镇、罗场镇)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工,按照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农民工,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3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凡在高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一年社会保险,在高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3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上限为5万元。另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通知》显示,严格审查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办理预售许可和网签备案时,把握两个"合理范围":一是同一项目同类型商品房当期预售申报均价与首期申报均价上下浮动范围应在15%内;二是一个商品房项目初次申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其申报均价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项目近期备案均价上下浮动范围应在15%内。

  

3、安徽六安:回乡安居最高可享受每套不超4万元购房补贴

  

摘要:安徽六安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促进返乡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其中,给予创业补贴补助方面,对返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农民工创业园,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的,给予120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鼓励回乡安居方面,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凡在六安市主城区购买“购房补贴”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宅及规划性质为公寓的,享受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4万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调整为20%。异地缴存职工在六安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要求提供贷款担保人。

  

4、广东云浮市:首套住房单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25万元

  

摘要:广东省云浮市发布《关于调整个人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单个缴存职工在云浮市辖区内购建(含翻建、大修)首套自有产权住房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不变。

  

5、吉林双辽市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全额补贴契税

  

摘要:四平市双辽市人民政府发布《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双辽市城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市区有意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总房款减免优惠或1-3个点的折扣优惠。进城购房农民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政府参照所缴纳契税的额度给予全额补贴。双辽市还将开展“买新房、赠消费券”活动,农民购买唯一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政府以发放家电消费券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进城购房农民,无论是否在城区就业,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其随迁子女优先享受进入公办幼儿园入学政策,优先享受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转学政策。

  

6、河南周口:已结清第一套房贷款的第二套首付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摘要:周口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对居民已购买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再次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措施还提出要实行购房补贴以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补贴标准为0.6万元/人;本科学历,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每套发放5000元购房券。购买公寓、写字楼(不含商铺)的,按照实际缴纳税款的50%进行补贴。高层次人才在周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周口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周口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7、河北石家庄: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购房者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摘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提出:自2022年10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其父母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职工配偶为房产共有人的,配偶父母也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还款人最多为2人。缴存职工在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在石家庄市其他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8、浙江丽水:取消“房票”限制人才购房补贴前置发放

  

摘要:丽水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丽水市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接续政策》,政策主要涉及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35万元上调为40万元。此外,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上调为30万元。同时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文件还提出,丽水市将取消“房票”限制。取消原政策中“房票”票面金额在单套住宅成交价(含附属用房和车位)的占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人才购房补贴前置发放。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在购买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时,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前置发放,用于购房首付。

  

9、浙江建德:企业以员工福利房形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优惠及政府补助

  

摘要:杭州市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对于个人在建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消费补助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同时可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给予购房者已缴纳契税80%补贴。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买二手住房的,比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标准,享受40%的补助。自2022年9月8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3000万元额度满即止。对于外来人口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通知》还鼓励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2021年度亩均绩效评价为A类的规上工业企业,经认定的在建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在岗人员,五人及五人以上联合在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开发商让利总房价5%的优惠,并在企业骨干员工享受开发商让利的基础上,政府和员工所在企业按1:1比例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每套补助最高各不超过总房价的5%,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以企业法人为产权所有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企业自身的员工福利房,按购买套数给予购买房产总价5%-7%的让利优惠及购买房产总价5%的政府一次性购房补助。企业以该优惠购买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10、安徽淮南市高新区:发放购房补助,最高每平方米补贴105元

  

摘要: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促进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在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享受购房补助政策。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高新区按3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由高新区按52.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由高新区按3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由高新区按7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购买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及其他新建商品房,由高新区按105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11、山东德州:购房提取公积金无套数限制

  

摘要: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具体调整入如下:一、德州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屋套数限制。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人及配偶名下不受房屋套数限制。购买期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过户发票时间为准。二、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间隔时间。公积金贷款人首次结清公积金贷款后,第二次申请使用无间隔时间。三、京津冀、山东省缴存人在德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户籍限制。山东省和京津冀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户籍限制。

  

12、贵州凤冈县: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按契税50%发放消费券

  

摘要: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关于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凤冈县要求,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购房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同时,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此外,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购房人,按已缴纳契税的50%给予政府惠民消费券奖励,消费券在取得后半年内使用,可定向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旅游、餐饮消费支出。

  

13、湖北襄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10万元

  

摘要: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于持“楚才卡”A卡和B卡的借款人分别可按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的3倍和2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襄才卡”持卡人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的1.2-1.5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上限为70万元,这就意味着,“楚才卡”A卡、B卡持卡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金额上限可以达到210万元、140万元,“襄才卡”持卡人贷款也可达到84万-105万元,可以极大地满足在襄购房需求。另外,“楚才卡”A卡和B卡持卡人以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3倍和2倍核定月收入。“襄才卡”持卡人以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1.2-1.5倍核定月收入。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次月起,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存贷挂钩的限制。

  

14、湖南常德:公积金单人贷款上限调至50万元夫妻最高60万元

  

摘要: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新政显示,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同时,放宽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测算标准。在测算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时,可综合考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银行收入流水、其他债务等情况;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若存在其他债务的(不含住房贷款),可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对冲还款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测算贷款发放额度。此外,取消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取消“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的操作规定。

  

15、绍兴越城区:购买新房给予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贴息

  

摘要:据“绍兴发布”,为促进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越城区推出房产新政18条。在深化供给侧服务改革方面,新政提到,做深土地出让。新取得土地的优质房企,经申请同意,除按规定缴纳土拍保证金外,其余土地出让金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前缴纳完毕。此外,调整预售规模。经申请可调整预售标准为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强化需求侧服务保障方面,新政提出,完善房票政策。对使用房票购房的,房企可一次性结算购房款项;结算周期调整至每周结算。同时,实行购房贴息,对买新房的给予商业贷款第一年利息额的15%贴息。此外,降低信贷成本。在越金融机构适当下调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对已结清房贷再次申贷买房的,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例降至20%。

  

16、湖南茶陵县:在城区购买新房,由财政按契税80%予以补贴

  

摘要: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出台17条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茶陵县提出,推行新建房地产项目“交房即交证”。实行购房补贴,在城区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且三个月内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在茶陵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的,且在县内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在城区从房地产开发商手中购买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另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17、山东聊城:青年人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财政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

  

摘要:9月9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支持青年首套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试行)》。该措施主要针对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已拥有聊城市户口的青年人。青年购房人在聊城市主城区通过市场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青年购房消费券。同时,按照企业自愿原则,依企业申请设立开发项目名录库;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青年购房人5万元的房企配套消费券。青年购房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2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18、浙江南浔:人才在中心城区买新房,最高可获50万元购房补贴

  

摘要: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来浔创业或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规定的,按照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层次标准适用。补贴标准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5万元并一次性拨付。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19、河北成安县: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政策限制,最高补贴8万元

  

摘要:邯郸市成安县发布《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其中,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成安县创业,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解决专家公寓住房免除租金,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此外,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20、浙江临安:买总价300万元内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价1.5%补贴

  

摘要:9月10日,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临安发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安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意见》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将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对在临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安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21、湖南浏阳:限时发放购房补贴,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

  

摘要: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财政局于9月9日联合印发《浏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限时发放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提到,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100%发放购房补贴。同时,对经认定的企业专业英才,按A类100万元、B类40万元、C类20万元、D类8万元、E类6万元、F类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对党政机关单位引进的在编博士(正高级职称)在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教育、卫健系统引进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在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按人才类别给予2万—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成交价。鼓励房企自行制定让利政策方面,《措施》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企业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让利消费者有关政策措施。

  

22、江苏泰州:将试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

  

摘要:江苏省泰州市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此次《通知》还提到了要试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方式。

  

23、福州不动产交易:加强政企合作实现“带押过户”成为新常态

  

摘要:9月9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透露了福州房产“带押过户”新政执行的最新进展。“带押过户”施行后,解押环节可后置,免赎卖房降低交易成本。《民法典》施行后,明确了房屋作为物的属性,带来了抵押权设立在“物”上而非“人”上观念的转变。“带押过户”模式的出现,让买卖双方可选择将还款解押环节置于交易登记环节之后,移开“绊脚石”使交易渠道更为畅通。

  

24、深圳福田住房“十四五”意见稿公布涉及共有产权住房研究

  

摘要:9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召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意见稿》内容提及"十四五"期间,建设商品住房3.1万套;建设筹集公共住房4万套(间),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其他公共住房0.6万套(间);"十四五"期间,计划供应公共住房2.6万套。其中预计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1.8万套。《意见稿》还提到,要结合实际情况,吸取国内外各大城市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经验,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研究;重点围绕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环中心公园活力城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引擎进行存量挖潜,建设筹集高品质商品房及公共住房;围绕梅林、车公庙、金沙、华强上步、八卦岭及彩田北等六大产业集群打造人才社区。福田六大产业集群住房需求旺盛,供应侧重以服务各类人才为主的公共住房,打造梅林、金沙、左边南华右边、华富北、安托山等5大人才社区。

  

25、湖北: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米建面配建养老设施

  

摘要:湖北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配建要求指出,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且单项建筑面积应当满足老年人需要,避免出现设施分布小而散。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落实社区生活圈规划要求,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养老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或使用的用地)。

  

26、福建三部门联合转发通知: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摘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转发《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各地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土地方面

  

1、宁波第三批集中供地:10宗地起始总价为93.75亿元

  

摘要:9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告第三批集中供地,10宗地块总出让面积为36.1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3.89万平方米,起始总价为93.75亿元;将于9月29日开拍。本批次地块实行“限地价、限房价、摇号”方式出让。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出让文件显示,本批次地块中唯一一宗按“定品质”要求出让的地块是位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的鄞州区YZ07-04-b2-C地块。

  

2、福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挂牌21宗地总起价154.17亿元

  

摘要:9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2年第三次集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据悉,福州第三批集中供地21宗,福州四区供地13宗,马尾、长乐两区则在本轮土拍中分别出让2幅、6幅地块,地块总起始价154.17亿元。宗地2022-38号至47号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这批地块还对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要求住宅项目底价成交的,商品房备案均价原则按照商品房销售指导价确定;出让价款每增加1%,备案均价按商品房销售指导价上浮0.3%确定,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对于宗地2022-48号至50号则是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另外宗地2022-42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其余商品住房项目鼓励进行装修。宗地2022-48号至50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

  

3、南昌第三批集中供地挂牌22宗地块起拍价97.68亿元

  

摘要:9月8日,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集中挂牌南昌22宗地块,预计将于10月11日开拍。上述22宗地块分布于红谷滩、高新区、西湖区、青云谱、青山湖及经开区,面积总计1575.5亩,起拍总价97.68亿元。其中,位于高新区的DAFJ地块;位于红谷滩区的DAEJ地块、DAEJ地块,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其余地块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复合交易模式。

  

4、广州第三批集中供地538.6亿挂牌20宗涉宅地供应量创年内新高

  

摘要:9月9日,广州挂牌2022年第三批集中供地地块,共20宗涉宅地,总出让面积20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8.7万平方米,总起价538.6亿元,供应量与总起价均创本年集中供地新高。其中包括了多宗此前流拍或退地的地块,退地地块再拍的包括荔湾区的新隆沙地块(此前由华夏幸福持有)、番禺区的谢村居住及商务用地(此前由恒大持有)、花都区的中轴线八地块一(此前由富力持有),起拍价均大幅下降。另外,天河、白云、增城有流拍地块回炉出让。

  

  

其他方面

  

1、沈阳:推进闲置土地和房地产停缓建项目处置工作盘活存量资源

  

摘要:沈阳市于9月6日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闲置土地和房地产停缓建项目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会议指出,做好闲置土地和房地产停缓建项目处置工作,是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内容,是盘活存量资源、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

  

2、郑州:10月6日前实现全市停工问题楼盘全面复工

  

摘要: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大干30天,确保全市停工楼盘全面复工”保交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6日前,实现郑州全市所有停工问题楼盘项目全面持续实质性复工。

  

编辑|qiu

  

出品|锐理数据总部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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