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业政策扶持(福建创业补贴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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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业政策扶持(福建创业补贴政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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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以及福建创业补贴政策2020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福建省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有哪些?2、2017福建省引进人才补助规定3、刚刚毕业,想跟几个朋友一起创业,做电商,想了解下福建对电商创业都有些什么样扶持的政策没?4、青少年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的通知

  

榕政综〔2009〕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精神,切实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吸纳和储备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三年内,凡聘用和储备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贴;聘用和储备高校毕业生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市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上岗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对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照省、市、县(市)区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符合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项目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为期三年的3—5万元的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三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按照规定免交各项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企业并占35%以上股份的,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资助;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其他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

  

三、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岗位见习活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一年内新建市级见习基地20家、县(市)区级见习基地80家,组织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社区”和选聘生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重点落实好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档案接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益保障、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的毕业生左边加分右边等政策。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安排专门职位招收到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根据省里统一安排,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经学习和培训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学习和培训期间按照规定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到乡以下(含乡)卫生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到乡以下(含乡)中小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均高定一级。鼓励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组建专门就业推荐队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人事代理服务。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为高校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支持高校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实施“订单”教育、定向培训,打造就业“直通车”。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构建双向选择平台。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毕业后两年内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专项补贴。

  

六、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扶持。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对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需要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五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由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凭证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优先安排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招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七、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也可以迁回原籍。需要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准予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或就业单位集体户落户。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代为申报,并可在经济租赁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八、大力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保护和支持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接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吸纳高校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和高校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专项科研项目可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各级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牵头协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类行业协会、民间社团,大力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收集各行各业岗位需求信息,并予以定期发布。

  

九、吸引优秀师范类、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符合教育、卫生岗位要求的应届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福建省省级4所高等师范院校和闽江学院毕业综合成绩位列前1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紧缺学科的综合院校本科毕业生,部属重点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和福建省省级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综合成绩位列前10%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可通过双向选择、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到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就业。

  

十、切实加强就业教育引导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爱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就业信心。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高校毕业生理性、客观地认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政府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本通知由福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创业政策扶持(福建创业补贴政策2020)福建创业政策扶持(福建创业补贴政策2020)

  

国以人治,政以才兴,这是千古不易之理。在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才问题作为战略课题越来越迫切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福建省引进人才补助规定。欢迎阅读!

  

2017福建省引进人才补助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帮助解决引进人才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以增强我市吸引、集聚人才的力度,现就《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意见》(厦委办发(2006)39号)中引进人才经济补贴规定若干事项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当年度引进的、原则上专业与岗位相一致、试用期满合格的人才,除应符合我市当年度公布的《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

  

4、具有五年以上与拟任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本科人才;

  

5、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

  

(二)事业单位当年度引进的、原则上专业与岗位相一致、试用期满合格的人才,除应符合我市当年度公布的《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具有与拟任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硕士中级职称人才;

  

4、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高级技师。

  

二、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标准与补贴名额

  

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标准仍分为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和补贴名额调整为:第一层次的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名额50人;第二层次的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名额100人;第三层次的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名额250人。人事关系、户籍均在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各层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0元。

  

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一层次补贴对象按评分办法评分的得分应在60分以上(含60分)。

  

上一层次补贴名额出现空缺的,空缺的补贴名额可依次下调使用。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层次的确定办法

  

采取评分办法(评分要素表见附件)对申请人进行评分。根据本意见规定的条件、申请人的数量、确定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补贴名额、申请人的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引进人才经济补贴对象及补贴层次。

  

四、相关事项

  

(一)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企业人才,经审核其评分时前6个月平均月岗位薪酬(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凭)后,被确定为补贴对象的,以及事业单位的补贴对象,首次发放经济补贴的时间一般为引进次年的8月份。之后,引进人才经济补贴仍于每年的5月和10月各发放一次。

  

(二)引进人才在享受经济补贴期间,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要求继续享受补贴待遇的,由新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其中,属从企业单位调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调至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调至企业单位的,经市人事局核准后,仍按原来的补贴标准执行;属企业单位调至事业单位,符合当年度新公布的《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和本意见规定条件的,根据本意见规定的评分办法参与当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评分,如确定为补贴对象的,按新的补贴标准执行,但不占用当年度的名额,如未能确定为补贴对象的,从变动单位的下月起停止发放经济补贴。引进人才享受经济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上款所称在本市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不含调入驻厦部(省)属事业单位。

  

(三)2006年下半年引进的已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人才和2007年引进的确定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人才,2007年12月之前的补贴标准按原规定执行,2008年后统一比照本意见规定的条件,按本意见规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如达到2008年度各补贴层次相应分数段的,按新的补贴标准执行,如未能达到的,则仍按原补贴标准执行,但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四)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申请条件的,只能由其中一方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如属同时引进的,可由条件较高的一方申请;如属先后引进且先引进的一方已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的,后引进的一方不得再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

  

(五)本意见实施前,夫妻一方或双方已享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的,可按《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厦委(2008)7号)的规定申请购买人才住房,但须退回已发放的补贴。

  

本意见实施后,夫妻一方已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的,双方均不得再申请购买人才住房;已申请购买人才住房的,双方均不得再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一次性安家补贴。

  

(六)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其它事项,仍按照《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意见》(厦委办发[2006]39号)的规定执行。

  

五、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取得引进人才经济补贴的,一经发现,追回已发放的经济补贴,取消人才优惠政策的享受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左边法律右边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解释

  

本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七、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福建省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来漳创业创新,为建设富美漳州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根据《漳州市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人才行动计划(2014-2018年)》(漳委发〔2014〕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对象条件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5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在学术、技术、管理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较突出成果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引进人才按层次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__”和“万人计划”人选等。

  

3、福建省“百人计划”人选,“闽江学者”,省部级表彰的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等。

  

5、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第四条以上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合同,其中第一类引进人才每年在我市实际工作时间须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第二、三类引进人才每年在我市实际工作时间须累计达到6个月以上,第四、五类人才须全职引进。

  

对我市用人单位聘请来漳帮助完成关键性技术攻关,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柔性引进人才,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给予相应的补助,不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第五条特别重大项目“捆绑式”引进人才团队和引进特别重要人才的政策措施,按“一企一策”的原则上报市委、市政府专项研究决定。

  

第三章优惠政策

  

第六条资金补助。按引进人才的类别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培养后备人才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资金补助标准为第一类200万元,第二类100万元,第三类50万元,第四类30万元,第五类20万元。补助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第七条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可按规定在漳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可选择享受以下其中一项住房优惠,且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1、人才公寓。按引进人才的不同类别提供100-200平方米的住房,聘任期间可免租金入住。

  

2、租房补贴。选择自行租房的可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第一类每月2500元,第二类每月2000元,第三类每月1500元,第四类每月1000元,第五类每月800元。补助资金按年度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期限5年。

  

3、购房补贴。对确定在我市定居并在我市购买自住房的,购房补贴标准为第一类8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40万元,第四类30万元,第五类2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引进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属市直企事业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向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属区属企业单位的,经所在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区人社局集中向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第八条薪酬待遇。引进人才的薪酬待遇,按照从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鼓励实行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第九条户籍办理。引进人才可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户,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含子女配偶)可随本人迁移户口,由落户人或接收单位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条配偶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漳就业的,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置。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当地上年度城镇人均收入水平,给予生活补贴,期限2年。

  

第十一条子女入学。随迁的在义务教育阶段或学龄前子女,可自主选择公办学校或幼儿园就读,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在漳创业或工作期间,两院院士按规定享受省部级医疗保健对象待遇,其他引进人才享受本市相当条件人员同等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资金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人才缴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并安排定期健康体检。引进人才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存不足15年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民办高校、民办医院、民办科研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原属事业编制的高层次人才,可挂靠单位所属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单列管理,保留原干部身份、社保政策不变,用人单位凭组织人事部门的确认手续办理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的,不受单位编制限制。单位没有编制的,可申请在全市编制总额内给予调剂。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可按引进人才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办理聘任手续,在突破现有职数情况下可申请特设岗位给予解决,工龄连续计算。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学历、资历等方面可适当放宽,经考核合格后,可破格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五条荣誉激励。对做出突出贡献、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引进人才,可以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的人选予以优先推荐。

  

第十六条鼓励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业,创(领)办企业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用地扶持。优先安排落户到孵化基地、开发区或高科技工业园,由当地政府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3年内免租金,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二)资金扶持。在我市落地转化,对产业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引进人才创业项目,按《漳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执行,给予100-500万元创业扶持;项目成功转化,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按照新增销售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产品扶持。产品符合我市政府采购要求的,纳入采购目录,优先推荐使用。

  

第十七条柔性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项目内容、实施计划和完成目标,且项目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经申报核准,政府对柔性人才给予其薪酬总额(工资所得)或单个项目报酬的2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补助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第四章引进程序

  

第十八条引进程序如下:

  

(一)征集需求。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各用人单位于每年的11月底前向市人社局报送下年度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经审核后一并列入《漳州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对外公告。

  

(二)组织申报。市人社局在每年6月发布开展引进人才认定申请的公告。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申报:

  

1、《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身份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从文件下载专区下载,由本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推荐。市直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

  

后报市人社局;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材料报县(市、区)人社局初审,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开发区(投资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报开发区(投资区)人劳局(党群工作部)初审,经开发区(投资区)党工委(党委)同意后报市人社局。

  

(四)组织认定。成立“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人社局。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考察和评估,提出候选人名单及引进类别,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公示及发证。引进人才候选人情况在媒体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

  

(六)落实待遇。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落实待遇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应相应成立办事窗口,按属地原则,负责为所属区域引进人才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和落实政策。

  

(七)考核及管理。用人单位须在合同期内每年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级上报市人社局审核。

  

第十九条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终止服务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市、县(区)人社局报告,并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引进人才资格,收回证书并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

  

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引进人才资格;

  

3、享受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4、享受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

  

5、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结果未报市人社局审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引才聚才载体平台建设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引才积极性,尤其是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人才引进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鼓励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和人才中介机构来漳开展业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海内外人才招聘。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涉及的补助扶持资金、人才住房保障资金等所需经费的支出,属于事业单位的,由当地财政负担;属于企业的,市直企业由市级财政负担,芗城区、龙文区的企业,由市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负担50%;其余县(市)的企业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荐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家“__”、省“百人计划”的申报评选。入选者已经享受我市资金补助后,被评上国家“__”或省“百人计划”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对应配套补助标准,不足部分补足差额。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漳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有关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引进人才按原政策执行。本办法如与我市其他扶持政策有交叉,执行最优惠条款,不重复享受。

  

看了“2017福建省引进人才补助规定”的人还看了:

  

1.2017福建省引进人才范围规定

  

2.2017福建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3.2016-2017年福建省残疾人补贴政策

  

4.2016-2017福建省养老金并轨政策

  

5.2017福建省老年人补贴政策

  

6.2017福建户口新政策

  

7.2017年最新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细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国家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3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企业,除左边法律右边、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允许其设立的企业出资额自行申报,不受最低出资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依规以股权出质融资。(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办理单位:市、县(区)工商局)

  

(二)放宽经营场所条件,除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外,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企业依照规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业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类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确定的办公集中区的"格子间"等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办理单位:市、县(区)工商局)

  

(三)各级工商部门的服务大厅或者服务窗口设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优先办理。(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办理单位:市、县(区)工商局)

  

(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办理单位:市、县(区)工商局、物价局)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一)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依法申请减免税。(责任单位:省地税局;办理部门:市、县(区)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

  

(二)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责任单位:省地税局;办理部门:市、县(区)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一)省政府每年增加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扶持,省里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项目规模、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每项可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具体资助办法由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制定。各市级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现行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也可向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申请担保。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具体额度由各设区市确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按《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08〕96号)规定,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资助,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专利项目给予优先资助。(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四)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每户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具体标准和申领办法由各地制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受理部门:县(市、区)财政局)

  

(五)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其他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受理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高校毕业生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申领补贴相关程序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厅;受理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帮助解决创业场所

  

(一)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办公经营所需场地和相关创业后续服务,促进入驻创业实体的快速成长、发展。对开展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好、孵化率高的孵化基地,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认定和资助办法由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制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各级政府建设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三年内由园区或基地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在园区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各地制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对于在创业地没有家庭住房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当地规定的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受理部门:市、县(区)人事部门)

  

五、完善创业指导服务

  

(一)加强高校创业指导课程建设,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培养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综合素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校)

  

(二)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由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实际需求和开展情况,从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创业培训专项补贴资金,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开展创业培训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创业服务补贴从各地财政预算中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受理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作用,继续深化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推广KAB、SYB、大学生创业MBA等创业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覆盖面。继续开展"挑战杯"等各类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大力加强创业宣传,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组织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启动金,推荐YBC无息贷款和导师辅导对接,或推荐商业银行、风投机构介入,逐步形成集培训辅导、活动宣传、政策支持、资金帮扶为一体的大学生创业扶助体系。(责任单位:团省委)

  

(五)建立创业导师制度。聘请创业培训老师、成功企业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专家,采取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咨询指导等形式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团省委)

  

(六)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选择平台。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团省委)

  

(七)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门服务窗口,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后续跟踪等创业服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八)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免收3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受理部门: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六、其他事宜

  

(一)本意见所称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指省内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本意见所称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且具有明确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的,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有关材料享受优惠政策;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凭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有关材料享受优惠政策。

  

(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地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落实。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具体实施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青少年创业能享受到哪些优惠的政策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我为你带来的“青少年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江西青年创业最高可获百万支持

  

江西《关于促进青年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措施》)日前出台。《措施》提出,在全省各设区市打造1至2个青年创业空间示范点,高校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等,通过上述措施助青年创新创业。

  

高校毕业生月享千元见习补贴

  

《措施》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分别打造1至2个青创空间示范点。在全省高校相对集中的区域周边打造3个至5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各级政府打造创业小镇,支持青年群体创办电子商务、软件设计、大数据、云计算、动漫设计等互联网相关领域的企业。

  

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小镇的入驻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基地所在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以二类区域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例,按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计算,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每月享受1001元补贴。

  

休学创业可留学籍最高7年

  

《措施》提出,江西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高职3年至6年,本科4年至7年)。

  

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创业企业最高可获百万元支持

  

带项目来江西创业的,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从省级“互联网+”专项引导资金中给予30万至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2015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

  

千万基金扶持青年创业就业

  

《措施》提出,省级财政每年注入一定资金,充实江西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使其每年保持1000万元的总量,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提供免息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市、县两级也要相应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台湾青年在福建创业或可享受50万元补贴

  

近日,由共青团福建省委发起的“101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战略合作伙伴授牌仪式暨2015年台湾青年“创业之星”颁奖仪式在福州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举行。经专家评审,5个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成为“101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的首批扶持对象,5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被授予台湾青年“创业之星”荣誉称号。

  

“101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计划”由共青团福建省委发起,为符合条件的台湾创业青年提供3年“一对一”导师辅导、5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以及经营场所、融资渠道、项目对接等商业资源的帮扶服务。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来大陆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福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20名特邀台湾人士参加了会议,聚焦台湾青年到福建创业。不少特邀台湾人士认为,作为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份和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台湾青年在福建创业就业正迎来最好时机。

  

提供资金社保支持

  

“如何在相对成熟的市场氛围中有限度地小额让利给创业的台湾青年朋友,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一些美意,将有利于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在福建省“两会”上,省政协特邀委员、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蔡圣谈了自己的看法。

  

福建省政协特邀委员、台商杨荣辉也提出,针对有创业想法的台湾青年,大陆可以提供没有抵押的贷款额度,在资金方面提供一些优惠政策。

  

去年6月4日,福建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至40周岁)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在福建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创业。对经评审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各地可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至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

  

据福建省台办主任吴国盛透露,福建省是大陆第一个出台政策鼓励台湾年轻人“登陆”创业的省份,仅2015年就拨款5千万元人民币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

  

根据《意见》,两岸贷款利率高低悬殊的问题能够得到一些缓解。各地可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台湾青年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可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对为台湾青年创办生产性企业和服务类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分别按年度保额16‰和10‰给予风险补偿。

  

福建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创业扶持。为了鼓励优秀台湾人才创业,被当地认定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中核心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各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的补贴。

  

吴国盛指出,福建省在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也很给力,允许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两倍。其子女接受高中阶段(含)以下教育的,也可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

  

青创基地“量身定制”

  

除了给予创业融资支持,福建还着重从扶持创业基地建设方面为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便利。

  

《意见》明确,对累计引进20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60人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累计引进100家台湾青年创业企业的、吸引台湾青年200人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2015年6月14日,由共青团福建省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起设立的“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仅成立当天,就有186家两岸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其中有130家台湾社团机构签约入驻,涵盖旅游、文创、农业、物联网等诸多领域。

  

“‘两岸青年创新创业联盟’不仅为台湾青年建立了创业基地,更重要的是我们有台湾青年创业服务中心,这是一个全方位对接台湾创业青年需求的团队。”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何明华介绍说,该联盟创业项目数据库、创业导师库、创业人才库、创业资料库已完成建设,并着力筹办海峡两岸(平潭)创新创业大赛、筹设两岸创业基金,成为大陆为台湾青年“量身定制”的一片创业乐土。

  

随后,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也在厦门正式揭牌成立,从办公场所、创客空间的装修改造到开办补助、住房补贴、租金补贴、贷款担保补贴等方面均予以支持。在基地内,台湾青年创业者无需外资备案,即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身份进驻。

  

据悉,目前经国台办承认的青创基地共有28个,其中福建就有4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何明华表示,大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不仅催生本土青年的创业热情,也促进台湾青年来闽创业。青创基地是软环境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起点,其他的配套措施都是在介入这个平台之后陆续开展起来的,将为两岸青年在闽创业提供更高效率的服务。

  

此次台湾青年“创业之星”的获奖者林升翰已入驻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他表示,中心为两岸青年创业者提供了场地、行政注册等便利服务,很多精英企业家和创业者在此聚集,“为我们台湾青年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合作平台进行资源整合”。

  

消除壁垒释放红利

  

“鼓励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不应止于政策发布,更重要的是发布后的政策说明。”民革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副区长潘敏芳认为,随着福建不断加大扶持力度,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来到福建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但与此同时,政策入岛宣传难、政策语言理解难、政策红利执行难等现实问题,影响了台湾青年来闽创业的热情。

  

潘敏芳提出,为充分发挥台湾青年在闽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效应,要加强优惠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说明会等形式向台湾创业青年、相关媒体解释说明政策的优惠力度和执行进展。要多渠道防范创业风险,相关部门对台湾青年创业应给予足够的风险警示和创业辅导,帮助台湾青年尽快了解本地市场。

  

台湾创业青年之所以到福建,是因为各项优惠政策。但当他们真正过来之后,如何才能真正享受到各项政策的优惠,如贷款、住房、税收等,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潘敏芳说,如果他们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去跑,一来对各项流程不熟,二来费时费力。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陈涛介绍说,以前闽台青年的交流合作主要集中在演出、联谊、展览等艺术交流方面。近两年,闽台青年在就业创业方面的交流逐渐成为主流。团省委因此成立了青年闽商服务中心,专门对接此方面的工作。

  

为指导、帮助台湾青年创业,福建共青团省委青年辅导中心将上百名来自各行各业各领域的成功企业家,权威专家“请进门”,作为台湾青年的就业“顾问”,可直接在网上为青年朋友进行辅导咨询。福建团省委、福建省台办以及相关创业园区的负责人,也曾入岛为台湾青年进行创业就业培训。

  

下一步,针对台湾青年亟须的创业辅导服务,共青团福建省委将继续收集汇总创业就业相关政策,通过平台发布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信息。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设立基地的县(市、区)也将选定一个机构负责台湾青年创业辅导服务工作,为台湾青年提供左边法律右边咨询、项目对接、贷款融资、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创业前期所需的各种服务和后期企业发展所需的配套服务。

  

青年创业者首要特质是创新无创新不创业

  

近日,中国青年报联合智联招聘所作的专项调查显示:如果有机会,83.3%的受访者会考虑创业;95.9%的受访者认同创业者正在改变中国社会。5154人参与了此项调查,其中90后占59.7%,80后占32.6%。

  

85.9%的人认为创业者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对于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长沟村的李国庆来说,创业是让自己的年收入从2000元变成4万元后的“狂喜”。互联网使原本闭塞的家乡连接了全世界,中药、土鸡、土蜂蜜大量外销。现在,李国庆家盖起了小楼,新购了家具电器,住在县城的表哥还得向他请教如何使用微信充话费。

  

调查显示,85.9%的人认为创业者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在一家三甲医院从业近30年的眼科主任王芳,对此有着深刻体会。她一上午的门诊量有40个,以前只要出诊她就要狠心把央求加号的人拒之门外。这一年来,她发现因为得点小病就来医院找她的人变少了,一大原因是一些移动医疗创业公司给很多医生开通了在线问诊的账号。有了这部分分流,大部分病人是有疑难杂症“真正着急的”,这让她倍感欣慰。

  

47年来从未见过阳光的_斌,对世界的感知,除了20平方米按摩店里的听闻,全靠一部智能手机。他会用读屏软件和朋友聊天,能够在电子声中“浏览”新闻,甚至去购物网站买东西。

  

当他在“双12”刷着手机购物的时候,在深圳,有几个和他一样的人,正守着电脑屏幕,头戴耳机,双手飞快地操作着程序。一家名为“信息无障碍研究会”的社会企业吸纳了这些视障工程师,其全新的商业模式引发了互联网“三巨头”的关注,在一年时间里,他们合作解决了数百个无障碍程序失误。上百万个“_斌”不用再因为看不见而难过。

  

75.6%的人愿意去创业公司工作

  

创业公司吸引着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身在其中的辛苦。刚来北京就加入了O2O创业公司的贾杨清,对于工作的第一印象是艰辛。“公司好歹是个融资数千万美元的行业老大,营销部门却只有3个人。”这意味着她要在大型活动期间彻夜不眠,承担4个工种的职责。去年12月23日,她嗓子失声、眼睛浮肿,还要坚持拍完公司的宣传片。但她的劳动成果也被千万人见证——这些片子被放在顶尖卫视跨年晚会的网络直播上,循环了播放了一夜。

  

贾杨清承认,锻炼机会是创业公司对她最大的吸引力。本次调查显示,75.6%的人愿意去创业公司工作。对于创业公司的优势,81.7%的人首选得到“更多锻炼”。接下来依次为:公司氛围更好(46.4%)、股权激励(35.1%、)、升职更快(34.1%)、收入更好(30.8%)。

  

对于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刘享来说,在一家外卖创业公司做送餐员带来的收入不仅可以让他在北京站住脚,还能寄回妈妈的药费和妹妹的学费。但是,每月能送出1000多份盒饭的他曾因送餐迟到而接连被5个顾客痛骂;还曾因为骑车和餐馆老板通话,刮到行人,赔了1000元;最严重的一次,虽然顺利送餐上门,迎接自己的却是醉汉挥到鼻子上的拳头。

  

有时,面对态度不好的顾客,他会暗暗地想,“牛啥牛,赚得还不一定比我多”。

  

高收入就像很多创业公司的金字招牌。在国内最大的上门美业平台“河狸家”,月收入超过10万元的28岁美容师温蒂曾经是行业传奇,但4个月后,这一纪录已经被一位叫韩峰的姑娘拉高到18.6万元。

  

然而,在“信息无障碍研究会”的盲人工程师蔡勇斌心中,自己的工作远非用金钱能够衡量。在这里,钟爱计算机的他有了最合适的“归宿”,既懂技术又理解同类人使用习惯的他,可以在此基础上完成一切测试。这份工作是他的真爱。

  

68.7%的人认为青年创业者首要特质是创新

  

调查中,68.7%的人认为青年创业者首要特质是创新,接下来依次是坚持(52.0%)、不怕失败(51.5%)、追梦(43.1%)、高效(23.9%)。但也有一些受访者认为当下青年创业者存在盲目(23.0%)和浮躁(22.9%)。

  

在贾杨清眼中,自己的老板刘迪是个优点和缺点都淋漓尽致的“矛盾体”。一方面,他是个加班就要兴奋地发朋友圈、凌晨4点找员工聊产品的工作狂;同时,他又会在下属过生日时悄悄去问其他人该买什么礼物,或者在员工伤心时默默送上一份泰国旅行。

  

这类创业者并不少见。一位能拿数百万元年薪的前上市公司高管在创业后,曾指责采访者问了一些能在网上检索到的问题,而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说废话”。他每天的睡眠时间只有5小时:早上5点起床处理邮件,8点到达公司开两小时晨会,随后开始12小时的工作。

  

创业者高瑜曾在去年的几个月里感到理想和现实间的巨大压力。他每天的时间被人际扯皮和酒场寒暄消磨得一干二净,不太懂行的投资人一直固执地要求公司坚持“蠢透了”的烧钱。在某次宿醉清醒之后,高瑜和投资人推心置腹地摊了牌。幸运的是,他成功了。如今,公司走上了正常运转之路。

  

对于还在读大三的许浩来说,创业带来的改变更加深远。他曾自己通过努力,让创办的广告工作室打破位于乡镇校区所带来的地域隔阂,把服务的客户变成了中国平安、滴滴出行和上海创博会。每当老师就此称赞他的专业水平,大公司也对他频频投来橄榄枝的时候,他就感觉为了创业而熬夜起早的心血没有白费。现在的他已经下了决心,毕业后要先去最好的广告公司学艺,以便将来建立“伟大的企业”。

  

“信息无障碍研究会”CEO梁振宇也在“朝着伟大”飞奔。不过迄今为止,他印象最深刻的却是一次资金断链。那时,他每天都恐惧公司关门,让跟随自己的人丢掉工作。那一个月里是无数求助的电话和邮件,直到“死刑宣判”的前一天,他收到了一笔汇款,公司活了下来。

  

从那儿之后,这个长着娃娃脸,把乐观和善良当作座右铭的男生学会成熟、谨慎和一些商业化的逻辑。正是悬崖边的经历,让梁振宇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在改变他人的生活。而创业,在改变我。”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提供的“青少年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青少年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的人还看了:

  

1.青年创业国家有什么政策

  

2.青年创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3.各区创业优惠政策青年创业

  

4.各区创业扶持政策青年创业

  

5.鼓励青年创业政策

  

6.2016年青年创业政策

  

7.北京市创业优惠政策

  

8.农村青年创业优惠政策

  

9.对创业青年的政策扶持

  

10.上海青年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福建创业政策扶持和福建创业补贴政策2020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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