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其中外国语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7:30。
考生可于8月1日至14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打印准考证。每科考试一张准考证。
二、考场分布
考试地点为考生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对应的详细地址,考生从国定路777号校门(近政立路)进入,每场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从国定路校门离校。
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已公告《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防疫要求考生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理解防疫的相关要求,并遵照执行。考生须在7月31日前完成本人“随申码”,事先熟悉即时提供显示“随申码”绿码的操作,并每日进行更新。
2.考生须从7月31日起主动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下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1),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左边法律右边责任。《承诺书》应按考试场次数准备相应的份数,于每场考试入场时向监考人员提交一份。
3.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考区)时应出示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纸质版准考证;
(3)《承诺书》;
(4)考试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
(5)8月11日至13日内完成本市2次核酸检测(其中8月13日必须完成1次且须在当日中午12:00前完成采样)。
考生进入考点后,按照考务人员的引导,凭本人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经指纹验证后有序入场(考试教室)。考生应当主动配合考务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重点提示:
考生进入考点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上须带有本人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防疫要求特别强调
1.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考点、考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指纹验证、身份核验时须按要求摘下戴口罩配合验证。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当日,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进入证件查验及指纹入场验证区;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若考生两次检测体温≥37.3℃,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考生须在8月11日至13日内完成本市2次核酸检测(其中8月13日必须完成1次且须在当日中午12:00前完成采样);考试当日出发前须完成1次抗原检测,如有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考点。考点联系电话:021-。
4.7月31日起考生非必要不离沪。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1)体温正常;
(2)考前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3)考试当日出发前完成抗原检测且检测结果无异常;
(4)“随申码”绿码;
(5)《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填写完整且各项内容无异常。
5.考试期间,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往返途中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在各种场所须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五、考试重点提醒
1.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以作弊论处,本次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2.本考点各科目在考试期间均不需使用计算器。
3.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各科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4.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工作。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的具体考场(考试教室)安排见准考证。受疫情影响,本考点今年不提前开放,请考生提前到考点周边熟悉环境和交通路线。考生在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
2.考生车辆不能进入校园。建议考生提前规划交通路线,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
3.受疫情影响,考点不能提供校内就餐服务,请考生考试结束后离开考点自行用餐。
4.考试期间天气炎热,请考生注意防暑降温。
5.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财经大学考点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前提醒等公告,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在考后申请退费,申请退费流程将在考后由教育部及上海市统一发布公告,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s.shufe.edu.cn)及上财研究生教育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SUFE_grad_edu)关注我校考点各类考务公告。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七、附件
1.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2022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守则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考点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