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
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个税满84个月;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或2倍以上社保;
3、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4、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及犯罪记录;
单位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小提示:
1、7年时间,社保和个税的最佳状态是从开始的一倍以内往最后三年的两倍左右,线性增加。
2、职称不是必须的,且就算有职称,也建议最后社保两倍左右。
3、学历和居转户无关(除非是走技能人员),但建议大专以上。
4、零税,重税等尽量少;如有,早发现早补税,大面积的税单有问题是居转户的噩梦。
上海居转户是最常见也是理论上相对容易实现的方式,但因为居转户的准备时间要7年,一旦中间不注意,就会导致最后申请的时候各种问题。
人才引进落户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7号
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
个人条件:
1、人才
A、高层次人才(学霸人才)
B、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产业人才)
C、高技能人才(蓝领型人才)
D、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新经济人才)
E、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想要的人才);
2、本科学历学历以上学历
3、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及犯罪记录;
单位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3、上海重点机构。
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政策来源: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沪教委学30号
个人条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
A:清华、北大、以及上海4所985: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本科应届生;
B:36所A类+6所B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生硕士研究生,和95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生硕士研究生;
C:应届生博士身份,无论学校背景如何,满足基本条件,都可以落户;
2、满足基本条件(满足72分,参考2020年评分机制)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留学生落户
政策来源:
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25号
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个人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要求。
2.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
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单位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投靠落户上海
政策来源:
《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个人条件:
1、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外省市人员一方(婚龄10年可转沪);
2、原由本市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也就是“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可以回沪落户上海——子女投靠类;
3、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落户上海——夫妻投靠类;
4、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外迁人员”及其配偶,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回沪——老人投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