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材料非常重要
缺一样要重新排队不说,
甚至会影响到验证结果
那具体要准备哪些验证材料呢?
一起来看看各区要求
验证时间
7月4日—7月1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
7月25日—7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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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7月4日—7月1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各街道的指定验证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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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此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还需提供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含《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须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报名验证点要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适龄儿童家长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3)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并提供与居住证(或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7月25日-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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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
7月4日—7月10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7月25日—7月26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区各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区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提供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符合就读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证件。
[注:以上合法居住证件的居住地均为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各验证点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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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
7月4日-7月10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进行第一批网上验证。各公办小学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等材料。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月25日-7月26日由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进行第二批网上验证。
本区户籍听力障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听力测试证明及有关助听器的验配情况表,由上海市第一聋哑学校(景凤路300号)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本区户籍智力障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智商测试证明,由启慧学校(保德路1316弄106号)、南阳学校(长乐路672弄34号)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7月4日-7月10日,选择在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一批网上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材料。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月25日-7月2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批网上验证。
7月4日-7月10日,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一批网上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月25日-7月2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批网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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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7月4日-7月1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家长须提前办理好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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