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其他
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纸质申请表,或者申请人自“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政府部门核发
房地、司法公证、法院等出具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人父母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
承诺书由申请人自备;其他材料由民政、公安、法院等出具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人与父母有效关系凭证
政府部门核发
卫生健康、司法鉴定部门出具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人父母生育子女情况凭证
政府部门核发
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人和申请人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机关
原件
1
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