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海幼升小,父母一方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幼儿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凭证》;
2.受疫情影响,今年对父母社保或灵活就业登记时间适当放宽;
3.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4.如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只能报居住证地址对口的小学;如选择报名民办小学,都可以报(除有些民办有房产、120积分要求);
5.有的区非沪籍外省市儿童比港澳台、外籍儿童优先录取,有的区则是相反;
6.幼升小主要看孩子户籍,家长一方沪籍,孩子是非沪籍,也按照非沪籍入学;
7.各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2年8月10日(另有规定的区,按区政策执行)。
2022年上海16区
对非沪籍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规定
黄浦区
优先街道内统筹安排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本区完善小学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批验证时间:7月4日-7月10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验证时间:7月25日-7月26日,8:30—11:30,13:30—16:00;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徐汇区
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序号1--6、7(或8)的材料,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静安区
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7月4日-7月10日,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一批网上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
1.全家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月25日-7月2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批网上验证。公办小学8月15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虹口区
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本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学校向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长宁区
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普陀区
按照积分、购房、租房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实际居住在普陀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父母一方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就业失业登记证》于2019年7月1日前签发,续签至少3次。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提供的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二、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原件)
1.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
3.随迁子女《出生证明》;
4.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
5.随迁子女《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
7.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6月4日-6月19日,在园随迁子女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随迁子女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随迁子女家长可在线上进行随迁子女入学信息登记(登记流程另见《2022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办法》),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公办小学的,于2022年7月4日-7月10日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第一批验证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3.报名民办未被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4.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信息系统对其本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对其本人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收入学。
5.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
四、便民措施
1.优化居住证件持有人入学服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家长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凭《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和信息核对,等到入学验证或秋季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但尚未打印积分通知书的,可凭人社部门网站积分通知书电子版办理入学。
2.放宽缴纳社保家庭儿童入学条件。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保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可按照视为参加社保满6个月办理入学。
3.放宽灵活就业家庭儿童入学条件。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的,入学时可按照视为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4.可凭网签合同办理入学。因疫情未能交房或办理产证的,可凭网签合同等材料办理入学。
杨浦区
统筹进入到公办学校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统筹进入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闵行区
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宝山区
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区域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嘉定区
根据入学条件分批次统筹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
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
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局将结合本区实际,根据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分批次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浦东新区
积分达标有房产优先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2年6月19日。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本区在园的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就读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非在园的适龄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居住地址就近通过区级指定登记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松江区
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5日
入学的条件:
2022年,来松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为松江区居住地址。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5日。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19日,在园适龄儿童由幼儿园教师通过点对点方式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发送给幼儿园教师,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线上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根据《2022年松江区未在本市入园适龄儿童和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办法》,登记入学信息。
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入学报名方式: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进入“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页面,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办法”,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或父母,统筹安排入学。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区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青浦区
积分达标且有直系房产优于本市户籍非直系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安置顺序如下: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直系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系房产(房产权利人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学生)本人及父母的优先,其他直系亲属的靠后,额满为止。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直系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
当该档次中的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父母一方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顺序,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当以上几类中遇到相同条件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
金山区
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
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登记的居住地在金山区,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为降低疫情因素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影响,今年本市适度放宽有关入学条件,即: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过程中,可按照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在其办理今年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可按照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同时,鉴于本市公安部门疫情期间已提供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居住证到期自动签注业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奉贤区
分两次集中办理
崇明区
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
父母一方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条件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待入学验证或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其有关证件。
家长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未打印积分通知书的,可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到的积分通知书电子版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