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提出全面放开青岛西海岸新区落户限制。为落实好相关政策,扩大新区落户渠道,解决购买新建商办用房落户问题,新区发改、住建、公安、教体、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经管委研究同意后公布,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落实该项政策。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一、该政策涉及的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的“一手房”。
二、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指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含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且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公寓、综合的房屋。房屋认定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一房一户”是指涉及共有产权房屋的只允许其中一位产权人申请。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在青岛市范围内的家庭户(不含空挂户,挂靠在非亲属户上的视为空挂户)、在青岛市范围内拥有居住性质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的市外人员不适用本政策。落户政策由开发区公安局、黄岛公安分局负责解释落实。
五、本政策涉及的学位类型3是指子女落户新区后,子女及其监护人在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产,监护人可根据新区目前的招生政策,按照孩子户籍地址报名对应学校。公办中小学按照学位类型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详情可通过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查询。
区发改局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咨询电话:、
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开发区公安局咨询电话:
黄岛公安分局咨询电话:、
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