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
为切实提高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我市“1+7”人才新政,根据《巢湖市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巢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特支计划”专家、省特级教师、“江淮名医”入选者等省(部)级领军人才;省技术能手获得者、“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等市(厅)级领军人才;巢湖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博士等高级人才。
二、服务渠道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具体实施,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我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
(一)服务要求
1.“一站式”服务涉及的责任单位,要细化服务内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者本单位业务科室,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或绿色服务通道,明确办理内容、程序及办结时限和责任人,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规定时限办结”。
2.各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和承办机构,有条件的要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安排“人才服务专员”,按照属地原则,为本区域内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接待洽谈、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等服务。
3.由市人才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服务平台。各级人才服务承办机构、各职能部门通过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受理、办理,打造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服务流程
在巢湖市区域范围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含中央、省属、合肥市属驻巢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人才认定申请,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职能部门可采用“征集需求、一窗接待、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方式,为各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提供全程服务。
三、服务项目
(一)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承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黄嘉,0551-
4.办结时限:依申请,在规定时间办结
(二)申报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助
1.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承办部门:市经信委企业指导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李翀,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三)申报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
1.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承办部门:市科技局计划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陈燕,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四)申报生产研发用房的房租补贴
1.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承办部门:市科技局计划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陈燕,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五)紧缺专业人才引进
1.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承办部门:市人才办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何珩,0551-
4.办结时限:按选聘公告规定时间办结
(六)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
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承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黄嘉,0551-
4.办结时限:依申请,在规定时间办结
(七)高校毕业生申报生活津贴和创业贷款
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承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就业培训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生活津贴):
黄嘉,0551-
市人社局事业就业培训科(创业贷款):
蒋春江,0551-
4.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人才公寓和房租补贴
1.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2.承办部门:市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张威,0551-
4.办结时限:按季度受理,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九)申报巢湖英才和巢湖产业创新团队
1.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承办部门:市人才办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何珩,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十)申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承办部门:市人才办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何珩,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十一)申报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理
1.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承办部门:市人才办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何珩,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申报通知规定时间办结
(十二)申报学术交流资助
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承办部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黄嘉,0551-
4.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
1.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承办部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李丽,
4.办结时限:护照为10个工作日,港澳台通行证为10个工作日(签注为5个工作日)
(十四)落户
1.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承办部门:城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乡镇(各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各派出所户籍民警,0551-(户政窗口)
4.办结时限: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办结
(十五)办理社会保险
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承办部门:市征缴中心、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市征缴中心:李建芳,0551-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方劲松,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办结
(十六)子女入学
1.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承办部门:市教体局人事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项阳明,0551-
4.办结时限:符合条件及时办理
(十七)配偶就业
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承办部门: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张安翔,055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黄嘉,0551-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方劲松,0551-
4.办结时限:符合条件及时办理
(十八)健康医疗服务
1.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承办部门:市卫计委人事科
3.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朱文娟,0551-
4.办结时限: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办结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工作,通报、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一般为承办部门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一站式”服务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办公经费和人员保障
“一站式”服务日常所需经费列入各单位的部门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证。各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部门,指定1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设立1名“人才服务专员”,并报市人才办备案。
(三)实行问责和奖励制度
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真诚服务,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工作。根据《巢湖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奖惩。
五、附则本办法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