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办理生育服务证前所需要的“准予入户证明”
一、受理范围:新生儿入户(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新生儿才可在学校入户,否则应到房产入户)
二、办理时间:周一[08:30-11:30/13:30-16:30]、周三[08:30-11:30]、周五[08:30-11:3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流程
(一)核查新生儿父母在京房产情况
1、新生儿父母可在新生儿出生前或出生后一个月内将双方基础信息报至保卫处清远楼103办公室。(基础信息包括:双方姓名和双方的身份证号码)
2、核查周期:派出所受理之日起1-3周。
3、核查流程:派出所上报朝阳分局,朝阳分局上报北京市局,北京市局通过住建委进行核查,所以需要一定的周期,请各位老师自行安排好上报信息的时间,也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
4、核查结果反馈:如果核查出有房产则新生儿不能落入学校集体户;
如果核查出无房产则新生儿可以落入学校集体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二)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
1、新生儿入户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出生的需要同时提供双雄公司翻译件)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盖3个小关计生办章或转入小关或小关计生**明)
(5)双方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及复印件、集体户首页(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途)
(6)准予入户证明
(7)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物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固定格式,物业盖章;若住校内周转房,房管科开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在有效期内)
(8)父母入户申请(无固定格式,父母都签字,写明婴儿父母双方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户口地址、是否为初婚;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如婴儿父母为再婚,写明历次婚姻及子女抚养情况;若有一方是少数民族,需要注明新生儿民族。)
(9)新生儿属于少数民族的须填写《北京市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书》(保卫处提供)
(10)再婚者要提供离婚证及复印件
2、办理周期:派出所受理之日起1-3周
办理完毕会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敬请耐心等待。
四、办公地点:清远楼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