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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条件(包括新政)
1、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2、在本市被评聘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3、取得本市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4、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5、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远郊卫生、教育、农业),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5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稍。
6、持证期间获得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所得税。
7、持证期间获得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所得税。
8、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所得税。
9、取得本市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且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所得税。
10、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11、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12、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5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13、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本市企业中特股比例不低于5%;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3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14、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5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15、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3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16、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2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2年。
17、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与技能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5年。
18、在经新片区(张江、临港和五大新城的落户新政)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19、在经新片区(张江、临港和五大新城的落户新政)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最近连续⊥8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倍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20、在经新片(张江、临港和五大新城的落户新政)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拇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87⊥00人及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21、符合新片区(张江、临港和五大新城的落户新政)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在本市被评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8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22、符合新片区(张江、临港和五大新城的落户新政)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23、符合新片区(张江、临港和五大新城的落户新政)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8年;持证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满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所得税。
24、其他类型(世博女兵)
25、援医疗队相关
二、落户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医学证明、毕业证、
一寸电子照片、劳动合同、不动产证、承诺与授权书(见模板)、
2019年1月起的缴税客户端截屏(盖公章)(见样本);
2019年1月起的个税缴纳记录(见样本);
单位申请公函(见模板)
另外需要明确的信息有:
居住证首次办证时间、主要工作业绩及专业特长电子版文档(500字以内)、
工作职务、迁入地派出所、档案所在地、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孩子就读几年级
三、可以优先办理落户的条件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珠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
一、具体情况
国内211大学本科,国外所有正规学校研究生;
国内非211大学本科,国外排行前500研究生;
国外正规大学本科+硕士;
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或者国外前500硕士,并且国外学习培训时间达到半年以上。
国外排行前500大学本科,学习培训时间1年以上;
国内外联合培养大学本科,获得国内外两张学士学位证书。
1、进修访学(达到要求):
国内硕士,并出任出国访问学者1年以上;
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留学进修1年以上。
2、其他情况: